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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组织的市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并对市住建局(原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家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组织实施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心托幼”“老年助餐服务”两项暖民心行动、市本级部分风险隐患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情况、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管理和省级以上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标准化厂房建设等专项审计和调查。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审计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