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 第01版:头版
  • 《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出版发行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民政部组织编写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书,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本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分专题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政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强调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明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深刻阐明了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党的创新理论在民政领域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 “稳”的基础夯实 “新”的分量扩大 “进”的动力迸发

    近日,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成绩单”新鲜出炉。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8%,高于去年同期3.8个百分点。主要经济指标中有12项居全省前8位,其中6项指标增速居全省前3位,分别是:税收第1位、工业投资第2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第2位、建筑业产值第2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第3位、进出口总额第3位,经济运行交出稳中提质、向上向好发展答卷。

  •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本报讯 10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儒江出席并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涛、赵期中、沈斌、夏智明,秘书长王怀义出席会议;副主任朱平出席并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晁友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则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曙光,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毛集实验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 把大讨论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

    本报记者 李东华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主题教育准备工作,7月30日,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淮南市委关于开展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启动开展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活动,引领全市上下以更大勇气攻坚克难,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奋力推动资源型城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劲松辞职请求的决定

    因工作变动,张劲松提出辞去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劲松辞去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孔祥喜辞职请求的决定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孔祥喜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孔祥喜辞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 霜降种麦正当时

    10月24日,凤台县刘集镇淝北村秋种现场,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组织多功能一体农用机械统一种植小麦,实现旋耕、镇压、播种、施肥同步进行。当日是24节气霜降,农谚说“霜降种麦正当时”,淮河两岸田间地头一片忙碌的秋种景象。

    本报记者

    陈 彬 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一、决定任命:

    吴玲娣为淮南市司法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张玉鼎的淮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大庆的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一、任命:

    江志珍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二、免去:

    江志珍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永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标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唐兵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淮南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淮南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淮南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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