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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淮南市爱国卫生条例》已经2022年10月20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22年11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接一版)
市民政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党建引领 暖心助餐”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标准,将老年助餐服务与其他助老项目相结合,定期组织开展健康义诊、心理咨询、知识讲座、防诈宣传、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各类活动,将老年食堂(助餐点)打造成为辖区老年人的“温馨红港湾”。同时,不定期举办“暖心下午茶”活动,收集老年群体对老年食堂(助餐点)餐饮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让“餐桌”同时成为辖区老年群体畅所欲言、谈心谈话、反映问题的“茶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