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9日 第04版:专稿
  • 淮南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对其进行相关监督管理的活动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3年12月18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张志强

    2023年12月20日

    为了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和尊严,现决定废止《淮南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2019年1月4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公布)。

  •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上接一版)

    习近平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

  • 淮河能源:践行国企担当 助力乡村振兴

    (上接一版)

    在提供人才支援、发展富民产业的同时,该集团还“真金白银”投入资金,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粮草军需”。2023年,项目帮扶支持资金296万元,用于落实产业帮扶、基础设施改善等帮扶措施,消费帮扶支持资金1053.91万元,用于采购助销帮扶乡、村特色农副产品,村居环境焕然一新,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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