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荚树下,是村里最大的饭场。粗壮的一股树杈上,悬挂着一口古钟,是开村民大会时用的‘发令枪’。所以,这个饭场,不单单是吃饭的场所,也是村里的行政中心。”读姚永刚《乡村的年轮》,这样的句子总让人心头一暖。一口古钟、一棵皂荚树、一片黑压压席地而坐的人群,乡村的秩序与温情,就在这不紧不慢的述说里活了过来。王剑冰先生说,散文要有“味道”——姚永刚的散文,正是那种带着泥土腥气、露水清凉和炊烟焦香的味道,不浓烈,却持久。
这种味道,首先来自他对人的深情凝视。《乡情》里写爷爷开老年代步车带他赶集,回来时执意捎上邻村一位老人,一直送到院门口。作者回头,看见老人微弓着脊背站在那里缓缓挥手——“情到老年才至纯至真,可尊可敬。那份历经风雨的情谊,意味更悠长,胜过陈年的佳酿。”这种场景,在农村生活过的人都不陌生。邻里之间捎个脚、带个话,是再寻常不过的事,可正是这些寻常,构成了乡村最坚实的伦理底色——豁达、包容、质朴、厚道。姚永刚捕捉到的,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这些细碎的、几乎要被时代碾碎的人情瞬间。
乡村的风物,在他笔下同样有体温。《乡村的品格》里那个“一脚踏两省,鸡鸣听四县”的小山村,野花、柿树、萝卜、豆角,还有“青石小路串起的灰石小巷”。院墙“或石块随意围成,或朽木枯枝茬起”,作者说它“不过起个边界作用,并不防人防心”。这话说得妙。乡村的围墙,从来防的不是人,而是野兽;人心之间,本就不需要高墙。这种敞亮,在城市里越来越稀罕了。《乡村的化石》里写山里的老夫妇,那份实诚与厚道,让他“联想到豫东平原的乡邻”——从豫西到豫东,一种精神血脉贯穿始终。
姚永刚是豫东人,工作在豫西济源。两种地理,两种生命体验,在这部集子里交织碰撞。豫东的辽阔沃野与豫西的苍莽群山,给了他双倍的乡愁,也给了他双倍的素材。书中既有对家乡豫东生活场景的追忆,也有对王屋山风景风情的描画。这让我想起许多农村出来的人——身体进了城,魂却留在那片土地上。姚永刚的可贵在于,他不只是怀乡,而是把两片土地都当成了精神的原乡,用文字细细丈量、慢慢咀嚼。
他的语言里不时闪出智慧的微光:“村庄是人的家园,更是树的故居。”“风是微薄的肌肤,传递着夜的温度。”“山水田园间,蕴藏着令人向往的幸福密码。”这些句子像乡间小路上的野菊,本不起眼,却在不经意间亮一下,让人眼睛清爽。他不是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抒情,而是把深情藏在朴素的叙述里,像老农弯腰捡起一颗麦穗,动作轻,分量重。
读《乡村的年轮》,我常常想起自己的老家。村口的老槐树、夏天的蝉鸣、冬夜的雪声——这些在城市化浪潮中渐次消失的场景,被姚永刚一笔一画地留存下来。全书23万字,63篇文章,分《春观花海》《夏日听蝉》《萧吹秋月》《酒饮冬雪》《标本年华》五辑,像一棵树的五个枝杈,各自伸向天空,根却深深扎在同一片土壤里。他不是在写消逝,而是在写永恒——那些不变的精神家园,那些永远值得寄托的心灵归处。正如王剑冰先生所说,这些文字“无一不是接地气的文字”。接地气,是因为根就在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