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圣人不失道也”阐微

高旭

版次:03  2026年09月15日

“人”与“道”的关系是《淮南子》一书最为热衷探讨的现实议题,也是淮南王刘安及其宾客们最为着力展开汉代道家化阐释的哲学命题。刘安等人在《淮南子》全书第二篇《俶真》中,立足汉代道家生命哲学,明确提出了“圣人不失道也”的理论主张,对“人”“道”关系作出了独具时代特色的新诠释。

世间众生芸芸、万事繁杂,但无论怎样,都离不开“道”这一内在的根本,都受到“道”的实质作用及影响。“夫道有经纪条贯,得一之道,连千枝万叶”,如同繁茂之树的“本根”和“枝叶”的关系,虽千变万化而实有“以少正多”(高诱注)的不变之“宗”。“是故贵有以行令,贱有以忘卑,贫有以乐业,困有以处危”,当人们处于“贵”“贱”“贫”“困”的不同境遇时,如能对“得一之道”有所体悟坚守,便可“有以”善处之方,不为特定的外在情势所束缚,而知何去何从。可见,在“人”“道”关系上,“道”为“一”,乃“根本”(高诱注),而“人”的千差万别只是形式之分、表象之显。也因此,体悟与对待“道”的不同情况,决定了现实的“人”能否不为社会功利所桎梏,不为“物”役,真正把握自我的生命本质,归返和实现一种摆脱利害、超越世俗的更为“本真”(即“俶真”所含原初返真之意)的存在状态,展现出“夫大寒至,霜雪降,然后知松柏之茂也。据难履危,利害陈于前,然后知圣人之不失道也”的道家精神特质及人格理想。

《俶真》提出“圣人之不失道也”的命题,是基于其全篇所阐发的汉代道家生命哲学的理论旨趣。“人”的存在究竟有何意义?又该如何理想的“存在”?淮南王刘安等人认为:“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逸我以老,休我以死。善我生者,乃所以善我死也”,人的“生”与“死”都是“大块”(高诱注为“天地之间也”)作用下的自然现象及过程,有“形”者必有其“劳”,有“逸”者难逃其“死”。因此,人们在“生”与“死”的面前唯有保持顺之自然的态度,“善生”而“善死”,能“同死生也”(高诱注),方可摆脱“生”“死”所带来的生命有限感、压迫感和恐惧感,不为“生”之“乐”“死”之“苦”所羁绊,实现心理精神上的解脱与自在。刘安等人对待人类生命所固有的“生”“死”难题,仍然秉持着先秦老庄道家的自然主义生命哲学的基本立场及视野,既然“生”与“死”都是无可逃避的自然现象,那么顺应“大块”的自然变化,在“天地之间”自然地“生”、自然地“死”,便是人类生命最为归返本真的“道”之所在。若明乎“此”,自能跳出“世人”眼光、“凡人”思维,无畏于或“生”或“死”的“乐”“苦”之变了。

当然,刘安等人也清醒意识到,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实际上在“世人”“凡人”与“圣人”之间存在着一条是否能悟“道”“得一”的觉知鸿沟。当刘安等人明确提出“圣人不失道也”的生命主张时,其内实则隐含着“世人”“凡人”易于“失道”的反向认知。能真正体悟生命存在的本真之“道”,“得一”而应时处世,“据难履危,利害陈于前”却不变其守者,即为超脱世俗生命局限的道家化的“圣人”,其仿如“大寒”“霜雪”之后守性不变的“松柏”一样,不可多得。但是,生命觉知上的“鸿沟”也非绝然不可跨越,“世人”“凡人”亦有转“凡”成“圣”的可能性。“以道为竿,以德为纶,礼乐为钩,仁义为饵,投之于江,浮之于海,万物纷纷,孰非其有”,刘安等人强调人们只要能“以道为竿,以德为纶”,将“道”“德”之学作为根本,善用“礼乐为钩,仁义为饵”,则终将打破世俗功利的限制,可得“万物”之用,却不为“物”役,达致“怀环玮之道,忘肝胆,遗耳目,独浮游无方之外,不与物相弊摋”的生命理想境界。换言之,能否悟“道”而“得一”,决定了人们在根本解决“人”“道”关系问题之前,是否有可能首先妥善处理“人”与“物”的关系问题,把自身从“杂累”“纷纷”之“万物”的捆绑中解脱出来,不再因世俗浮华物欲的贪婪陷溺而无法自拔,得以实现“目观玉辂琬象之状,耳听《白雪》清角之声,不能以乱其神;登千仞之谷,临蝯眩之岸,不足以滑其和”的身心清静状态。刘安等人看到了人类生命存在的现实困境,无人不身处“万物”之中,无人不深受种种浮华“物欲”的牵绊。其甚至在《精神》中进一步提出:“譬吾处于天下也,亦为一物矣,不识天下之以我备其物与?且惟无我而物无不备者乎?然则我亦物也,物亦物也,物之与物也,又何以相物也?”也就是说,“人”在“天地之间”本为物质化的存在形式之一,从其表象而言,“亦为一物”,因此可“玄同”于“万物”,正如《精神》所言“天地运而相通,万物总而为一”。但人类生命的可贵之处却在于能发挥主体性,悟“道”而“得一”,让自身的生命存在主动与“万物”相顺应、相和谐,不为“万物”及自身之物欲所困,从而获得生命的根本解脱,实现精神的自由。由此而论,“我亦物也,物亦物也,物之与物也,又何以相物也?虽然,其生我也,将以何益?其杀我也,将以何损?”在这里,刘安等人将先秦老庄道家“道通为一”“万物一齐”的生命理念发挥到了极致,从打破“人”与“物”的绝对界限入手,将“人”的存在彻底返归于“大块”,让人类生命在顺应“天地”“万物”的过程里真正“全其身”而“与道为一”,彻底融于自然,进入“以利害为尘垢,以死生为昼夜”的生命理想境界。

那么,人不为“物”役,归返自然的途径又是什么?刘安等人指出:“偃其聪明,而抱其太素”,“忘肝胆,遗耳目”,乃是根本解决“人”与“物”的分离及界限,“人”与“道”的隔阂及脱节的必由之路。“世人”“凡人”痴迷于“肆其志,充其欲”,喜好“挟依于跂跃之术,提挈人间之际,撢掞挻挏世之风俗,以摸苏牵连物之微妙”,逞“聪明”而有为,好钻营以牟利,以致“神伤乎喜怒思虑之患者,神尽而形有余”,“不得形神俱没也”,无法实现身心的完全解脱和自在。其一生只会“以物烦其性命”,备感外在负累之苦,难如“万物杂累”般自然而然的存在。究其根由,便在于这种人始终让自我生命消耗在“与物相弊摋”的“杂糅”纠缠之中,“生”“死”“利”“害”之情常“恐之”“动之”,“神”乱难“和”,同“明于死生之分,达于利害之变”的悟“道”“得一”境界悬若天壤。

“圣人”与“世人”“凡人”不同,因其能“得一之道”,守而“不失”,“故能戴大员者履大方,镜太清者视大明,立太平者处大堂,能游冥冥者,与日月同光”,在生命理念及精神上处于以“大”观“小”,以“道”驭“物”的超然状态。而且,“圣人”不以“聪明”为尚,专务“太素”返“朴”,终能“独浮游无方之外,不与物相弊摋,中徙倚无形之域,而和以天倪者”,实现物我不分、天人合一的生命境界。此种道家化的“圣人”在体悟“无形”之“道”,感知“天地”“万物”之“和”的生命过程里,更视“贵贱”“毁誉”如“条风之时丽也”“蚊虻之一过也”,不以为重,毫不挂怀。其“身处江海之上,而神游魏阙之下”,精神内守而弗散,不与物浮沉,完全回归到了生命的本真状态,成为在“俗”而超“俗”、入“世”而出“世”的理想化的生命存在。

由上可知,淮南王刘安及其宾客们在《俶真》中之所以提出“圣人不失道也”的哲学命题,是其以“道”观“人”,探索解决“人”“道”关系的理论产物。身处秦汉剧变后的时代条件下,随着“汉廷”皇权在大一统政治演进中日益表现得强势有为,作为西汉前期江淮地域最为重要的诸侯王之一的刘安,倍感来自长安的政治压力,因此,如何从道家生命哲学的理论资源里寻找到一种适合身心存养之“道术”,以之缓解自身政治与生命上的双重焦虑,便成为刘安极为迫切的理论诉求。“生不足以使之,利何足以动之;死不足以禁之,害何足以恐之?”刘安等人基于“圣人不失道也”的主张,面对现实的“生”“死”“利”“害”问题,最终做出了道家化的理论取舍,认同与坚持重“身心”轻“外物”、重“天性”轻“权势”的生命信念,在《俶真》中有力回应了全书开篇《原道》所言“夫有天下者,岂必摄权持势,操杀生之柄,而以行其号令邪?吾所谓有天下者,非此谓也,自得而已”“所谓自得者,全其身者也。全其身,则与道为一矣”的根本立场与核心观点。从《原道》至《俶真》,从“与道为一”至“圣人不失道也”,刘安等人所阐发的汉代道家生命哲学,很显然,要比先秦老庄道家哲学更为意蕴丰富、具象生动,其适应西汉统治阶层政治生命需求的帝王化色彩也更为浓厚。“明于死生之分,达于利害之变,虽以天下之大,易骭之一毛,无所概于志也”,以“天下”为论,彰明“圣人不失道也”的道家生命旨趣,由淮南王刘安之口言之,更显出先秦老庄道家所无的复杂峻冷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