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头庭审以案释法筑牢生态法治防线

版次:02  2026年08月12日

本报讯 矿产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维系水土生态平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要素。为深化生态司法保护,强化基层普法警示效果,近日,寿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寿县人民法院,在八公山乡大泉村法治文化长廊开展环境资源类案件巡回审判,将非法采矿案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以沉浸式庭审敲响生态保护法治警钟。

针对基层部分群众存在“靠山吃山、零星开采不违法”的错误认知,少数村民心存侥幸、私挖滥采,不仅扰乱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还严重破坏山体植被、损毁河道堤坝,损害乡村生态环境的问题,寿县检法两院创新司法宣传形式,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模式公开审理一起涉嫌非法采矿犯罪案件。依托乡村法治阵地公开庭审、以案普法,旨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司法效果,破除群众侥幸心理,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

庭审现场规范严谨、公开透明。公诉人当庭清晰梳理案件全貌,逐项出示涉案证据,精准指控四名被告人的非法采矿犯罪行为,深入阐释该类违法行为对国家矿产资源、乡村生态环境造成的双重损害,让现场旁听的村干部、村民代表直观感受法律权威与司法公正。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立足乡村实际,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开展现场普法宣讲,重点解读非法采矿罪的入罪标准、法律后果,明确告知群众看似零散、微小的私挖开采行为,只要达到法定标准即构成刑事犯罪,行为人需同时承担刑事责任与生态修复责任,切实破除群众“小采无碍”的错误认知。

“以前总觉得非法采矿是很远的事,家门口的庭审让我彻底明白了,私挖滥采不仅破坏环境,更是违法行为!”现场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此次沉浸式普法直观深刻,今后将自觉摒弃侥幸心理,严守法律底线,主动守护辖区绿水青山,共同守护乡村生态家园。

(本报通讯员 任 驰 马飞凤 赵 武 本报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