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张志强已辞去淮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欧冬林代理市长。
(2026年7月21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版次:01 2026年07月22日
鉴于张志强已辞去淮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欧冬林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