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记者 戴小河)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自然资源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海洋保健食品、海洋药物、海洋生物材料等作为重点突破领域,推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海洋保健食品产业是海洋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保健食品主要包括多不饱和脂肪酸类(如鱼油、磷虾油)、多糖类(如壳聚糖、海参多糖)及蛋白质与肽类(如鱼胶原肽、牡蛎肽)三大品类,是满足群众抗氧化、免疫调节、脑健康维护等多元化健康需求的重要载体。
根据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在严格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上,聚焦抗氧化、改善记忆、缓解体力疲劳等市场需求旺盛的保健功能,支持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依托现代生物技术推动海洋保健食品产业提质升级,加快推进海洋保健食品新原料、新功能开发应用,重点支持新功能海洋保健食品研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我国近海生物资源丰富,海藻、虾蟹壳、深海生物等原料供给能力全球领先。海藻酸盐年产量约5万吨,占全球80%;甲壳素及壳聚糖年产3.5万吨,占全球80%以上。远洋与深海资源开发能力持续提升,深海微生物资源实现产业化利用,为海洋保健食品提供了稳定、低成本、可持续的优质原料保障,形成“资源—原料—产品”完整自主可控链条。
依托自主原料与科创优势,我国海洋保健食品品类不断丰富、品质持续升级。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建设,目前已将鱼油、螺旋藻等10种功能性原料纳入备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有效降低企业合规成本,缩短了产品上市周期,为海洋保健食品产业注入了强劲动力。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保健食品新原料、新功能“技术联动、专家联审”工作机制,还积极引导和支持第三方技术机构参与海洋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攻关,助力海洋产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