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强党性涵养正确政绩观

谈远康

版次:03  2026年04月10日

一、站稳人民立场

正确政绩观的根基在于党性,党性首先回答“为谁执政”的根本问题。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党性集中体现为鲜明的阶级立场——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立场投射到政绩观领域,便从源头上决定了“政绩为谁而树”的价值原点: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来看,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首先体现为其阶级属性的纯粹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列宁则将党性定义为“高度的阶级意识的体现”,强调党员必须始终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中国共产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根本宗旨,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此,党性的核心要义人民立场决定了正确政绩观的根本价值坐标。

党性修养与政绩观塑造是同一过程的两面。离开党性讲政绩观,就会失去灵魂;离开政绩观讲党性,就会流于空谈。只有不断锤炼党性,才能使“为民造福”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信念,确保政绩创造始终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这一逻辑也揭示了纠治政绩观偏差的根本路径:不是简单地调整考核指标或问责力度,而是要从价值源头入手,通过党性教育使干部真正解决“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个根本问题。当人民立场内化为干部的自觉追求时,正确政绩观便有了最坚实的思想根基。

二、严守纪律规矩

正确的价值指向需要科学的评价标准来保障。党性不仅回答“为谁”,更规定“如何”和“怎样”。中国共产党将党性要求具体化为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形成了覆盖从政行为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党性坚强的干部,能够将外在的纪律约束内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这种内在的规矩意识,直接决定了政绩评价的基本尺度。

党性所内蕴的规矩意识为正确政绩观提供了可操作、可检验的尺度依据,“政绩好不好”是有规可循、有纪可依的刚性约束。从更深层次看,这也体现了党性与法治思维、科学精神的内在统一。党性越强,干部对客观规律的敬畏越深,对纪律红线的敏感度越高,所创造的政绩就越扎实、越可靠。反之,党性越弱,政绩就越容易出现偏差——要么蛮干乱为,要么消极不为。因此,以党性涵养正确政绩观,必须将纪律规矩作为不可逾越的标尺,让“依规立绩”成为干部干事创业的基本遵循。

三、勇于实干担当

正确的价值立场和科学的评价标准,最终要落脚到“做”的层面。党性在这一环节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动力功能。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党性本质上是实践性的——它不是书斋里的抽象思辨,而是改造世界的实际行动。毛泽东同志指出“党性是具体表现在行动上的”,强调判断党员党性强弱,不是听他说得怎么样,而是看他做得怎么样。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将实干作为党性修养的根本检验标准。这些论述深刻揭示了党性修养与实践行动的辩证关系:党性在实干中生成、在实干中检验、在实干中升华。

正确政绩观同样强调“干”字当头。习近平总书记以“钉钉子精神”阐释了这一方法路径: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这种精神既需要“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不贪一时之功;更需要“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事不避难、义不逃责。这种担当精神,正是党性在行动层面的集中释放。党性强的干部,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风险敢于挺身而出。他们深知,政绩不是喊出来的、写出来的,而是靠实干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

坚强的党性为“知行转化”提供内驱力:理想信念坚定者,必以实干为荣;宗旨意识牢固者,必以避责为耻;担当精神充沛者,必以攻坚为乐,干部必能在实践中砥砺党性、创造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