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版次:04  2026年03月30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4年淮南市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淮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淮南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关于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商转公”政策转入常态化实施的汇报》《关于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关于向市财政上缴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9个科室,4个分中心。从业人员59人,其中,在编44人,非在编1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402家,净增单位150家;新开户人数2.16万人,净减人数0.48万人;实缴单位3591家,实缴人数25.74万人,缴存额66.3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36%、-1.83%、2.77%。2025年末,缴存总额843.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53%;缴存余额238.83亿元,同比增长9.0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5年,10.19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6.45亿元,同比增长1.4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02%,比上年减少0.89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604.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32%。

(三)贷款: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对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星级以上新建居住类“绿色建筑”及多孩家庭贷款额度可按规定上浮。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3万笔12.7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6%、29.35%。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1.37亿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05万笔361.16亿元,贷款余额126.5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48%、3.66%、-6.3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2.98%,比上年末减少8.7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482笔18216.5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58624.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0487.13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5.59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以上定期106.8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77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56942.18万元,同比下降1.14%。存款利息18810.0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8129.53万元,其他2.5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34487.58万元,同比增长3.00%。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3775.4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12.67万元,其他599.4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22454.60万元,同比下降6.88%。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1533.65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920.94万元。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533.6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201.73万元。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6942.1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3368.0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314.92万元,同比增长2.16%。其中,人员经费904.82万元,公用经费376.10万元,专项经费34.0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个人住房贷款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6942.15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3.30%,非企业单位占33.52%,灵活就业人员占3.18%。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0.49%,非企业单位占32.09%,灵活就业人员占7.42%。

(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7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14%,租赁住房占3.1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0.7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88%,其他占2.38%。

(三)贷款业务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9.2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04%,比上年末减少0.36个百分点。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4.56%,购买二手房占35.44%。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7.43%,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2.57%。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1.57%,30岁-40岁(含)占45.67%,40岁-50岁(含)占18.38%,50岁以上占4.3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8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20%。

(四)住房贡献率: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4.91%,比上年减少6.9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多孩家庭的住房支持保障作用。我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基础上最高上浮20%。2025年共有32户多孩家庭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红利,贷款金额1928.30万元。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我市2024年度人均工资标准,确定202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915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3469元/月,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2、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3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确定为2170元,从2025年9月1日起执行。3、常态化实施“商转公”贷款政策。原执行期到2025年4月30日的“商转公”贷款政策,到期后转为常态化实施,缴存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4、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规定,自2025年5月8日起,调整淮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如下:(1)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2)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5、调整购买新建商品房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之前的30%调整为20%。6、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由2年内提取调整为5年内提取,其他条件不变。7、调整提前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缴存人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的,凭提前还款证明等有关材料,可在提前结清贷款发生之日起5年内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前结清金额的本息之和,每年可提取一次。8、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使用人员范围。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除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以外,经其父母、子女同意后也可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总额和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购房总价。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1、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提高业务办理和审核效率,优化服务流程,为缴存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于职工的咨询和问题,及时给予准确、详细的答复,让缴存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感受到贴心与温暖。2、积极推动“就近办”工作。制定并印发淮南市住房公积金“就近办”工作实施方案,与六家银行签订了“就近办”业务合作协议,设置了9个住房公积金“就近办”业务服务网点,方便缴存群众办事。3、上线智能服务平台。6月推动微信公众号智能客服系统正式运行,实现24小时在线答疑,覆盖90%以上日常咨询需求,有效缓解咨询电话忙、政策解答慢的痛点。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全面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与职工体验。一是作为试点城市中心,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试点任务,通过统筹设计、流程再造,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将贷款办理周期从21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有效解决缴存职工以往贷款需在房产交易、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重复提交材料、多头跑等问题。二是积极配合完成单位缴存登记、单位信息变更、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和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四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单事项的系统对接与业务整合,优化缴存单位业务办理体验。三是打通“数据墙”,开通邮储银行和招商银行的“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签约后即可实现公积金余额自动按月划转至还款账户,减轻其月度还款压力,提高资金使用便利性。

(五)当年获奖情况。2025年毛集分中心被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示范点”;一名同志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表扬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个人、一名同志被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评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个人”。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