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为“十五五”时期的重要部署,明确提出“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这为我们深刻把握民生改善与消费增长间的辩证关系,激活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惠民生与促消费的辩证统一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提升消费结构”。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内在逻辑,构成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核心支撑。
一是惠民生是促消费的前提和基础。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居民消费的能力和意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就业和收入增长状况,但是当居民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生育、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问题就可能会直接影响居民消费意愿,如若这些民生保障问题得以解决,则能有效消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让老年群体敢消费,医疗保险的提质增效减少了因病致贫的风险,保障性住房建设缓解了住房支出压力。只有把民生保障的网织得更牢,才能让居民“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二是促消费是惠民生的重要途径。消费作为最终需求,不仅是经济增长的“压舱石”,更是民生改善的“物质载体”。我国已稳居全球第二大商品消费市场和最大网络零售市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升,这种增长态势直接转化为民生改善的物质力量。在就业维度上,消费市场的蓬勃发展带动了文旅、康养、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岗位扩容,仅2024年我国服务业新增人数就达到700多万人,有效缓解就业难问题;在财政支撑上,消费领域产生的税收收入又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提供了资金保障。可以说,消费活力的释放过程,就是民生福祉不断提升的过程。
三是惠民生与促消费协同发力,构成经济循环的良性闭环。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畅通无阻,惠民生与促消费的协同发力正是打通循环堵点的关键。居民对绿色高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带动产业结构升级,而产业升级又创造更高质量就业,致使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从而反哺民生改善,形成“需求升级—产业创新—就业增收—民生改善—需求再升级”的良性循环。这正与全会提出的“促进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相契合,将惠民生与促消费融入经济循环全过程,为市场活力提供持久动力。
惠民生与促消费双轮驱动的战略意义
统一制度规则、畅通要素流动、释放消费潜力,以惠民生促消费双轮驱动,不仅能破解结构性矛盾,更能为强大国内市场建设注入多重价值。
一是激活市场增量空间,夯实“大市场”基础。借助惠民生举措破解消费痛点,帮助有效打开增量空间。通过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推进电商进村工程,2024年农村网络零售额突破2.6万亿元,农民既实现了“卖全国”,也方便自身购买优质商品;通过建设“15分钟社区生活圈”让社区食堂、便民服务中心成为消费新场景,既满足了居民生活需求,又激活了社区消费潜力。这些都是通过惠民生“小”举措凸显“大”市场优势的实践印证。
二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强市场”动能。民生需求的升级直接为产业升级指明方向,为市场“由大转强”提供动能。如智慧养老、健康医疗等民生需求催生了新产业新业态,老年用品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绿色消费理念的普及更是推动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销量激增。这些都是惠民生与促消费协同作用的结果,以民生需求为产业创新锚定方向,用消费政策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最终实现市场规模与质量的同步提升。
三是塑造国际竞争优势,拓展“活市场”空间。完善的民生保障体系让我国市场更具稳定性,吸引全球优质资源要素汇聚,与此同时,消费升级也带来了巨大的需求空间,使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占据关键位置,这就是惠民生促消费为我国带来的国际竞争新优势,也为我国部署“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坚实支撑。
推动惠民生与促消费双轮驱动落地见效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要将“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相结合”的要求转化为具体实践,从而构建两者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收入是消费的前提,也是民生的核心。一方面,要拓宽增收渠道,通过实施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提高工资性收入比重,并鼓励农民通过特色产业、电商直播等方式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要缩小收入差距,认真落实全会中指出的“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要求,通过税收调节、转移支付等,加大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让这部分群体引领消费市场实现“增量创新”。同时,还要将“投资于人”落到实处,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通过提升人力资本进一步增强增收能力。
二是破解民生领域短板,释放强大消费潜力。要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实施靶向性促消费举措,让促消费与惠民生精准对接。如在养老托育领域,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与嵌入式托育机构建设,落实养老托育机构水电气居民价政策,通过财政补贴降低普惠服务成本,激活银发消费与育儿消费;在教育领域,加大校外培训规范力度,降低家庭教育支出,释放家庭消费潜力;医疗保障领域,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与养老金标准,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依托家庭医生服务释放健康体检、慢病管理等消费需求。以破解民生领域难题,带动消费结构升级。
三是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构建健康消费生态。要打破市场壁垒,严格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进一步完善消费保障制度。一方面,统一市场规则,清理妨碍要素流动的“隐形围墙”,实现全国范围内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通。另一方面,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让居民消费放心安心,并强化消费维权,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对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行为“零容忍”。
四是强化政策协同支撑,形成惠民生促消费合力。要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机制。财政政策要加大民生投入,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货币政策要精准支持,加大对消费金融的支持力度,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产业政策要靶向发力,围绕民生需求培育新产业,支持企业研发适老化产品、绿色产品;区域政策要统筹协调,推动城乡消费一体化,通过“家电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举措缩小城乡消费差距。以政策支撑形成惠民生促消费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