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版次:04  2025年11月06日

根据《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淮矿政[2014]139号文)规定,我公司已与刘兵兵(身份证号:3404211993072124

15)、戴折平(身份证号:340402199101211231)两人解除劳动合同,并已根据以上两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电话通知、上门送达。请刘兵兵、戴折平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到公司办理有关后续手续,逾期不办,后果自负。

特此通告

淮南矿业集团安装工程分公司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