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姚多生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钱添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江峰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洪用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二、免去:
姚多生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江峰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2025年10月29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版次:01 2025年10月30日
一、任命:
姚多生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钱添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江峰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洪用为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二、免去:
姚多生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江峰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