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版次:A01  2025年10月24日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工作部署,从2025年10月1日起,我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由每人每月1737元统一调整到每人每月1953元,月人均增加216元。

据了解,自2006年以来,我市已连续十次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机制,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次月起,人社部门同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我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为淮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本次调整适用于全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据统计,10月份市本级有2916名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受益。市人社部门已按照新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切实保障好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

(本报记者 鲁 松 本报通讯员 钮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