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新矿产资源法宣传 筑牢资源保护防线

版次:02  2025年07月02日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矿产资源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新矿产资源法是矿产资源领域各类行为主体的行动指南和权益保障。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深入矿山企业,宣传解读新矿产资源法,宣贯率达到100%。

宣讲会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新矿产资源法的修订背景、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十大亮点内容等,并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际,对部分法律条文进行了重点解读。新矿产资源法明文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强绿色矿山建设。该规定使绿色矿山建设有法可依,对提升我市绿色矿山建设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新矿产资源法设立了“矿区生态修复”专章。从法律层面上完善了生态修复监管体系,压紧压实采煤企业、属地县区政府生态修复主体责任;新矿产资源法提出,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顺应矿产资源法的要求,对我市10家生产矿山开采“三率”水平进行综合体检,分析评价各矿山开发利用水平,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奖惩措施。

围绕矿业权出让、矿产资源压覆、绿色矿山建设等内容,矿山企业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深入讨论,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本报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