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人民调解质效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版次:A01  2025年04月14日

本报讯 大通区洛河镇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纠纷排查化解、队伍建设和联动协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纠纷排查化解。洛河镇司法所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做到重点关注、重点防范、重点调处,聚焦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纠纷等多发领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按照类别、难易等进行梳理建档,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期限。

加强队伍建设。针对农村地区调解员年龄偏大、法律知识不足等短板,镇司法所把提升调解队伍专业能力作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授课,从专业角度出发,详细解读各类常见纠纷背后的法律条文和处理原则。开办“五老”小课堂,组织各村老党员老干部等群体,分享多年参与调解工作的经验与技巧,如何运用乡土智慧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化解邻里纠纷。“五老”人员扎根乡土,调解方式更贴近群众情感;律师精通法律,为调解工作提供专业支撑,二者结合,让年轻调解员更好应对复杂多样的基层矛盾纠纷,提升调解成功率。

加强联动协动。针对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类型复杂、调解力量分散等问题,洛河镇司法所打破传统调解模式,构建“1+2+N”调解体系。以洛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核心,统筹村级调委会及“五老说事”调解团两类主体,吸纳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N”方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协调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开展联合调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的纠纷化解机制。对于重大疑难纠纷,及时启动联合调解程序,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2024年以来,洛河司法所累计参与排查矛盾纠纷200余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31起。  (本报记者 朱庆磊

本报通讯员 汪 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