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版次:04  2025年03月21日

“淮南市大通区满汉石料厂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正在进行建设,部分生态修复施工线内的坟墓需要迁移,为保障相关地上附着物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项目用地内的坟墓进行迁移,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天目湖西北侧、原满汉石料厂生产道路两侧30米(具体以该项目用地红线为准)。

二、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止,请上述迁坟范围内坟主务必迁坟完毕。

三、迁坟登记

请坟主亲属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属地社区办理有关迁坟登记、补偿等手续。

四、补偿标准

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府〔2020〕81号)。

五、迁坟要求

项目范围内所涉坟墓如逾期不认领或搬迁的,我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按照无主坟进行处理,后果自负。

所有坟墓必须安葬在合法公墓,不得乱埋乱葬。

大通街道矿南社区,联系电话:2507010,18949653951。

特此公告。

大通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