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 巍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强化投入保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以乡村全面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市。
财政资金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粮草军需”。2024年,我市聚焦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投入市级以上涉农资金27.8亿元,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财政支撑。
优先安排,强化财政支农投入保障
2024年,市财政部门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安排保障领域,保持“三农”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保持“三农”财政稳定投入。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完成50.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
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15.6%,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精品示范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大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2024年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5亿元,投入财政补贴资金3.3亿元,为全市36.95万户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了86.86亿元的风险保障。
夯实根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2024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将粮食等方面支出作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有力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6.4亿元,补贴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户,补贴面积468.7万亩,惠及种粮农民56.5万户(人),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支持夯实粮食生产根基。加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资金7.48亿元,亩均投入由2500元提高到2750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6.83万亩;落实农机购置补贴1.1亿元,补贴机具7002台套,受益户数4666户,有力促进了我市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投入粮油生产保障、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3亿元,支持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粮食高产示范建设、科技特派员制度等,以科技创新和主体能力建设为杠杆,推动农业科技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
用好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4年,我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全市各级财政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3亿元,比2023年增加0.6亿元,增幅8.9%。 (下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