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刘丽楠 凌宏波 于 敏

版次:A03  2025年02月14日

新时代背景下,“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指引,其“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精髓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撑。因此,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其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的意义深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效能与水平,增强基层社会的稳定性和凝聚力。通过推广“枫桥经验”,可以促使基层政府更加注重群众需求,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治理效率,从而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同时,“枫桥经验”还强调多元共治及群众参与,能够激发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此外,“枫桥经验”还注重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结合,既保障了法律的权威性、公正性,又发挥了道德的教化作用与群众的自治能力,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强化核心,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党建引领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必须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效能与治理能力。在具体实践中,应强化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以党支部为单位的治理网络,推动党的组织建设覆盖到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主体,实现党的政策传递到治理的最末端。要创新党建形式,例如通过建立“红色驿站”来服务群众、收集民意,并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类精准服务。同时,应加强党建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探索“党建+网格化管理”“党建+志愿服务”等模式,通过建立党群联动机制解决群众诉求。比如,在社区治理中,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在矛盾调解中的主导作用,形成“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多层次治理模式。此外,各地区应完善激励机制,通过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正向引导,激励更多党员在政策宣传、矛盾化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实现基层治理效能与党建质量的双提升。因此,党建引领不仅是“枫桥经验”的根本保障,还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支柱,其深远意义在于为基层治理提供持久的组织力和创新动力。

精细管理,提升网格化治理水平。“枫桥经验”的关键在于细化治理单元,通过精准化服务化解基层矛盾,实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应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社区、乡村等基层单元划分为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治理网格,并明确网格责任人,推动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在此基础上,应构建问题发现、信息报送、快速响应的闭环机制,确保问题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发现和解决。同时,推进网格员队伍的专业化与职业化建设,制定统一的工作标准,明确职责范围,强化业务培训,完善薪酬待遇,提升其职业认同感、工作积极性。网格员不仅需要采集信息、解决矛盾,还需善于运用大数据技术、智能化工具,从而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必要时,基层政府要通过整合社会治安、人口流动、环境监测等多领域信息,构建动态监测与分析平台,为基层治理提供决策支持。例如,利用服务管理动态监控,提前干预实现风险防控。“枫桥经验”强调以“小网格”服务“大治理”,其内涵在于通过细致入微的管理实现无缝隙的社会秩序保障。此外,各地区基层治理要提升网格服务质量,实现人性化关怀。网格员作为网格管理的“神经末梢”,要具备“耐心、细心、热心”的服务态度,做到“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要通过定期走访、主动服务,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特别是要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生活需求,为群众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服务。

激发活力,推动多元共治社会参与。“枫桥经验”的成功离不开群众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应进一步挖掘、释放群众的治理潜能,构建政府、社会、群众三位一体的多元共治格局。政府应主动转变角色,由单一的管理者向“引导者”与“服务者”转变,形成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及机制保障的“三位一体”模式。例如,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支持社会组织在调解纠纷、提供公共服务、组织社区活动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应构建群众参与的制度化平台,例如,通过建立村(居)民代表大会与社区协商议事会,扩大群众在公共事务中的话语权。此外,政府应大力推进村(居)民自治,通过建立自治章程、推行村务公开等方式提升群众的治理能力。群众的参与不仅在于执行,更应贯穿于决策、监督等全过程。例如,通过民主选举形成基层议事核心,通过民主协商化解利益冲突,让“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入人心。“枫桥经验”的本质在于凝聚群众智慧,推动社会力量深度参与,从而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

法治保障,稳固社会基层治理秩序。“枫桥经验”的实践表明,法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在新时代,应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完善基层法律体系,强化基层法治建设。首先,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融合,实现“依法调解、依法化解”。特别是在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等基层治理中频发的问题上,应以法治为依据,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权威性。其次,应大力加强基层执法力量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社会公信力。同时,应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使群众真正懂法、守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以理服人、以法安人”,这一理念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仅体现为调解方法的创新,更是通过法治保障基层秩序稳定的核心路径。最后,政府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治培训及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惩处,维护基层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基层治理秩序的稳固。

科技赋能,助力数字治理体系建设。新时代背景下,“枫桥经验”的传承及发展需要注入现代科技力量,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因此,各地区基层治理应加快建设基层治理信息化平台,整合社区服务、警务管理、应急处理等多领域数据,形成统一的治理数据中心,为精准决策提供支撑。例如,通过智能化信息平台实现突发事件的实时上报、协调处置。同时,要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推动基层治理流程优化。例如,通过“雪亮工程”实现治安重点区域全天候监控,通过大数据分析预测社区矛盾高发时段及区域,提前制订应对策略。此外,数字技术还能提升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各地区基层治理可以通过建立社区数字化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申请、审批及反馈的闭环管理,减轻群众负担。与此同时,各地区要注重提升基层干部与网格员的数字素养,通过技能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对新技术的理解运用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发挥科技赋能的效能。所以,“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需要与时俱进,数字治理体系的建设不仅是赋能基层治理的必要举措,更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向。

(作者单位系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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