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法规3件废止4件以立良法促发展

版次:A01  2025年01月17日

本报讯 2024年,我市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质量、彰显特色,修改法规3件、废止4件,以立良法引领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着力提高科学立法水平。修订《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以法治力量守护城市绿色底线;修订《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为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使用提供了法治保障;及时修正《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废止《淮南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淮南市渡运安全管理条例》《淮南市水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淮南市价格监测条例》4件法规,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完善民主立法机制。通过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政府部门、基层群众、企业等各方面的立法建议,2024年共征集到各方面法规修改建议149条、采纳51条。修改完善《淮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优化调整基层立法联系点,探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主体,高等院校、企业、协会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工作格局,更好发挥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与成效课题研究座谈会上,淮南市作经验交流发言。 (本报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