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社会科学界别的发言

推动公职律师履职 发挥法律前哨作用

版次:A03  2025年01月13日

提升公职律师覆盖率。按照《安徽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应做到全覆盖。科学构建工作体系。对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工作重点进行科学区分,并发挥公职律师职业优势,使其高效参与法律事务工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借鉴贵州铜仁市经验,建立公职律师积分考核机制,科学设置各考核指标权重,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职律师不占用所在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优秀比例按参加年度考核公职律师人数的20%核定。比照司法系统司法津贴和司法绩效奖励制度,每月给予公职律师一定的履职津贴。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违规承揽法律事务、长期占岗但不履行公职律师义务等情况,严格落实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