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项目建设协同,由市政府牵头,各县区、相关部门配合,强化部门与供电公司,特别是属地政府与供电所在民事协调、停电安排、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明确各方的职责、任务和时限。加强线路运维保障体系,联合整治异物挂接,规范路灯运维管理。引导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征求供电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分布式光伏并网,出台分布式光伏企业并网电压管理规定,明确光伏企业并网电压标准、监测方法与违规处罚措施。加强光伏并网负载动态监测,安装电压监测设备并实时上传数据,对超过标准电压的企业给予及时提醒,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与用户用电安全。优化农村用电报装流程,规范农村地区用电报装流程,进一步明确农村低压用电报装证明的开具主体和内容规范格式。对符合一定条件(如长期居住且有合法宅基地等)的农户出具用电报装物权证明,确保农村居民用电报装顺利进行,提升农村电力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