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点亮慈善之光

本报记者 朱庆磊

版次:01  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春节前,市慈善总会联合县区慈善协会,发布了“新春家乡情、慈善伴我行”募捐倡议书,向春节期间返乡的淮南籍爱心人士发出为家乡献爱心的倡议。截至2024年2月20日,全市共收到捐赠款物130万元。

9月5日,2024年“淮南慈善宣传周”暨“慈善一日捐”主题活动正式启动,现场共有69家知名企业、爱心人士参与捐赠。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全市共收到善款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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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次爱心捐赠,汇聚慈善力量。市慈善总会负责捐赠善款接收工作,并定期在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慈善事业在阳光下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慈善事业是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将其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推进。市民政部门全力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汇聚慈善“爱”的力量,为城市增添温暖底色。

抓好学习宣传培训,营造全民慈善浓厚氛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颁布后,市民政部门通过举办“民政大讲堂”“全市慈善事业法律知识讲座”“慈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等形式,全力抓好学习宣传、专题培训,让广大民政干部入脑入心、人人皆知,具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准确运用。同时,抓好媒体宣传,结合“中华慈善日”和“安徽慈善宣传周”活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依托市民政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生动、形象地普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慈善信托等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巩固发展崇德向善、依法兴善的良好局面。

抓好《慈善法》贯彻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我市将慈善事业发展列入民政“十四五”专项规划,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和制定配套措施,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善行淮南行动方案(2022-2025年)》,探索形成淮南慈善事业发展的有机系统。完善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积极动员符合条件、在《慈善法》实施前已设立的社会组织主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下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