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版次:04  2024年12月19日

深圳市征美智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庞世财先生:

原安徽凌宇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李赣平先生:

深圳市征美智能有限公司与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招商引资合同,并成立安徽凌宇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合同履行。深圳市征美智能有限公司和安徽凌宇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安徽凌宇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厂房租赁协议,厂房位于凤台经济开发区顾桥工业集聚区#2厂房,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9日,安徽凌宇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被注销。上述厂房闲置至今。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已经届满,你方应当返还上述厂房。请你方于公告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撤除上述厂房内的装饰装修等添置物,并搬走相关设备,将厂房恢复原状后交付我方。逾期不予拆除、搬迁,视为你方放弃相关权利。我方依法拆除上述厂房内的装饰装修等添置物,相关设备予以封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有你方承担。

特此公告

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