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学生戴“小蜜蜂”的老师离职值得反思

樊树林

版次:03  2024年11月26日

近日,有一位老师因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一条“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的视频而走红。视频里,一位学生因上课爱说话而被戴上老师的“小蜜蜂”扩音器。该视频引起热议并被广泛转发,随后,不少网友都纷纷晒出自己给班上学生戴“小蜜蜂”的视频,并表示这种方法很有效。11月17日,这位老师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声,由于视频被多次转发,引起很多质疑,自己已经迫于压力选择离职。

处于幼稚懵懂期,缺乏自控能力的未成年人课堂上“窃窃私语”,确实令教师们头疼。学生犯的小错误,不仅耽误自己学习,还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新闻中的这位女教师在治理学生说小话方面很有智慧,一经发现学生犯错便给学生戴上“小蜜蜂”……实践证明,给学生戴“小蜜蜂”的方法“有术有效还有用”,无需惩戒学生又有震慑力,赢得不少网友的点赞和支持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如果这样的约束方法仅限于课堂内,确实值得效仿。然而,当这位有创意的教师将此“经验”分享到网络上被过度放大和聚焦,受到无数网友的审视后,引发了无法控制的后果。为教师的“幽默创意”点赞的不乏其人,称教师为这些孩子带上异类标签的大有人在,而未经家长允许将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发上网的意见更占据了“半壁江山”。

网络是一面显微镜,也是一面放大镜,更是一个扩音器。广泛的传播、大量的用户、互动的形式,能将原本“一文不名”的事情闹得“天下皆知”,也正是网络舆论的“沸反盈天”,这名女教师最终在压力下选择离职。

相信这名女教师给学生戴“小蜜蜂”的事情发在网络上没有什么恶意,她在喧嚣的互联网舆论下离职也是迫于无奈,而她这样离开自己的课堂是一个遗憾的结局。给学生戴“小蜜蜂”的老师离职,遗憾之余更值得所有的“师者”反思。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教师未经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便在网络平台随意发布学生视频,涉嫌侵害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当事女教师的做法违背了立法本义,值得广大教师警惕。教师的核心素养提升,不仅包括执着的教育情怀、扎实强硬的专业素养、娴熟的教育艺术、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法律素养更不可或缺。

在短视频风起云涌的语境下,教师在业余时间也可以利用短视频来丰盈自己的生活,或者利用自己的学识传播知识,但拍短视频发在网络上必须限制在法律框架之内,不能一时冲动就疏忽对孩子权益的保护,否则,很容易陷入舆论的沼泽而无法全身而退。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目的,更是一个宏达复杂的体系。面对从互联网襁褓中长大的孩子,教师在创新自己教育方式的同时,必须用法律的思维去约束自己,不能随心所欲放飞自己,只有切实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做到“有教无类”,才能真正成为孩子成长的领路人,成为他们灵魂的塑造者!

给学生戴“小蜜蜂”的老师离职,确实留给人许多遗憾。笔者更希望全社会对待教师的创新性工作给予最大的包容,更不能站在“上帝视角”看待教师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毕竟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事物是完美无缺的,教师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