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打赏门”和冒用父母身份充值游戏币的事件屡见不鲜,但未能给某些家长敲响警钟,有些家长发现孩子上述行为后仍疏于监管,导致孩子再次做出上述行为。部分家长甚至认为,只要以“未成年人打赏、充值”为由向平台申请退款便可以挽回损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接连审理了两起涉及未成年人二次充值、打赏的案件,家长希望追回全额充值、打赏的诉求,均未获法院支持。
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与认知能力欠缺,而各种网络直播的付费内容、网络游戏设置的“氪金陷阱”又对他们具有吸引力和迷惑性,另外便捷的支付方式,也让他们的支付没有阻碍。网络消费还具有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跨地域等特点,部分未成年人对金钱缺乏具体概念,一些成年人尚且出现网上过度消费问题,何况是未成年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网民规模越来越大,未成年人首次上网的年龄也不断下降,未成年人网上过度消费乱象也随之衍生。
近年来,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进行巨额消费的案例不断增多。一些未成年人为了玩游戏或给主播打赏甚至动辄充值巨款,浪费父母的血汗钱。申诉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退款的诉讼案件近年来也是频发。
未成年人充值打赏,与一些商家利用未成年辨别能力和自制力较低等弱点,绕过“青少年模式”,诱导孩子沉迷等有很大关系,但有些情况也并不仅于此。如一些家长并没履行好自身的监护人责任,如放任孩子使用自己的手机设备玩游戏、看直播等,对自己的社交账号和支付密码也没尽到及时监管义务。家长没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孩子大额打赏、充值之后,却只想将“锅”都推给外部环境。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的充值行为无效,平台由此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但是未成年人监护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平台责任。
在一些涉及未成年人二次充值、打赏的案件中,一些家长希望追回全额充值、打赏的诉求,均未获法院支持,这些案件就给家长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有助于倒逼家长履行好自身的监护责任,而不是凡事当“甩手掌柜”,有利于真正解决孩子沉迷网络进行巨额打赏等问题,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家长对于孩子沉迷网络进行巨额消费等问题,要严把“第一道关”。如对银行账号、手机设备等进行必要管理,不能让孩子随便使用。家长、学校等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避免他们上当受骗,沉迷网络,要培养孩子健康的兴趣爱好。
当然,平台更要严把“充值关”,要落实好“青少年模式”,比如要求网游平台、直播平台强制增加人脸识别,加强技术防范手段。要完善相关行业标准,对游戏内购、充值等行为进行规范。
要让未成年人网络消费别再陷进“氪金陷阱”,家长、学校、网络平台、监管部门等相关各方都要守土有责,尽好各自责任,不能有任何一方缺位,既要打破“技术藩篱”,堵住“技术漏洞”,还要扎牢各方“责任藩篱”,形成合力,才能解决好未成年人网上高额消费的问题,更好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沉迷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