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凤台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版次:03  2024年10月01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方中小银行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金融资源配置,2024年9月29日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通商农商银行”)、安徽凤台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台通商村镇银行”)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淮南通商农商银行吸收合并凤台通商村镇银行新设为分支机构等议案,现对外公告。

淮南通商农商银行吸收合并凤台通商村镇银行,凤台通商村镇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由合并后的淮南通商农商银行承继。吸收合并完成后,凤台通商村镇银行解散并新设为淮南通商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股东会授权“凤台通商村镇银行机构改革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吸收合并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处置净资产等工作,以及办理吸收合并相关的其他事项。凤台通商村镇银行原股东股份,按照监管规定、政策及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置。淮南通商农商银行和凤台通商村镇银行自清产核资评估基准日后至完成吸收合并开业期间的经营成果,由合并后的淮南通商农商银行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和承担。

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淮南通商农商银行、凤台通商村镇银行债权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要求;未提出要求的,不影响其合法享有的债权的有效性。

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尚待取得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吸收合并期间各项业务和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凤台通商村镇银行机构改革工作实施小组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