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创新与员工权益保障机制构建

宋爱萍

版次:A03  2024年09月29日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守护者与企业和谐发展的推动者,其职能创新与员工权益保障机制的构建显得非常重要。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国有企业工会需积极适应市场变化,通过职能创新、强化经济维权、深化服务内涵,构建完善员工权益保障机制。基于此,本文针对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创新与员工权益保障机制构建进行解析。

一、工会职能创新与员工权益保障机制构建分析

党的二十大要求,要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会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创新工会职能,不仅是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保障职工权益、激发职工活力的关键所在。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职工队伍结构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构建更加完善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这不仅能够确保职工在改革过程中各项权益不受损害,还能有效缓解职工的不安情绪,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党的二十大也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举措,为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工会应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以职工为中心,聚焦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等制度,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此外,工会还应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机制,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和关怀,共同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创新的路径

一是经济维权职能的拓展。在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创新的浪潮中,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职工经济需求的日益增长,工会不仅要继续坚守传统的薪资、福利等经济权益保护领域工作职能,还需进一步拓展其经济维权职能。例如:积极参与企业薪酬体系的制定与调整,确保职工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与贡献相匹配。同时,推动建立职工收入增长机制,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此外,经济维权职能工作开展时,需考虑职工在股权激励、退休金计划等长期经济权益方面的需求,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多元化的经济保障。

二是教育职能多元化发展。在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创新的过程中,传统工会的教育职能主要聚焦于职工技能培训与思想政治教育。而今,面对职工队伍结构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工会正积极探索教育职能的多元化路径。例如:引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职工心理健康状态,提供情绪管理、压力释放等辅导。同时,开展职业规划教育,帮助职工明确职业目标。

三是服务职能的升级。服务职能的升级主要是在面对职工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基础上,工会积极转变服务模式。例如:建设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识别职工需求,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此外,要强化服务意识,倡导“以职工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主动倾听职工诉求,及时解决职工问题,使职工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与力量。

三、国有企业员工权益保障机制构建要点

一是法律法规保障。建设职工权益保障机制时,要严格遵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确保每一项条款都成为保护职工权益的坚实后盾。开展该项工作时,既要对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终止进行规范,又要对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给予切实保障。同时,对劳动报酬的公平支付、工时与休假的合理安排、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持续改善等方面均需要深入涵盖。考虑到员工权益保障机制构建的完整性,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使其作为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从而共同形成一张严密的职工权益保护网,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平等就业。面临着劳动力市场复杂而多元化的需求,国有企业工会组织要致力于促进形成公平、透明、开放的就业环境,使每个职工都能获得同等的就业机会。工会要加强与人力资源部门的合作,促进实施非歧视的招聘政策,做到招聘过程的透明、公正。另外,工会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也应给予重视,积极开拓更多的就业岗位,并采取一系列切实举措帮助他们增强就业竞争力。

三是劳动报酬。作为职工利益代表的工会组织,在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创新的大背景下,要以保证职工辛勤劳动得到公正、合理回报为宗旨,积极介入劳动报酬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会要推动国有企业建立与员工贡献相匹配的薪酬激励机制,通过积极参与企业薪酬体系的制定和调整,确保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同时,工会还应密切关注行业工资水平和市场动态,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努力为职工争取有市场竞争力的薪资待遇。

四是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在创新国有企业工会职能理念的推动下,正朝着更加公正、更有效率、促进和谐的新阶段稳步迈进。工会要积极转变角色,从传统的调停者向预防者、协调者和支持者的综合角色转变,面对日益复杂的劳资关系和多元化的劳资纠纷,应通过沟通协商、调解疏导等方式,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警制度,对劳动纠纷隐患及时发现、及时介入,争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总之,在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创新与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体系构建的征途中,深刻认识到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能够共同促进企业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是新时期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在工会职能创新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工会的服务职能和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工会职能的创新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体系的建立全过程之中,把依法维权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在切实保障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断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共同为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工人力量。

(作者单位系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新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