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8月份,我市对各县区、园区和24个部门进行了隐患排查,共排查上报71家企业(单位)134项隐患,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今年1至7月,全市共通报238家企业(单位)590项隐患。截至目前,235家企业(单位)587项隐患已完成整改,3家企业3项隐患正在时序进度内按计划整改中。
我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八大行动”。深化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素养,综合采用“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夯基础;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督导,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抓基层;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标准宣贯、全面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强基本功。
我市要求,要聚焦重点,围绕房屋建筑、道路交通、工贸、煤矿、危险化学品、市政工程、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高处坠落、涉电作业等事故多发频发领域苗头性隐患问题,深入基层一线、直插现场开展“体检”式“把脉问诊”,切实消除存量隐患,遏制增量隐患,“清单+闭环”推进问题隐患彻底整改到位。针对通报的隐患问题,责任县区、责任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整治期间安全管理,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停产、停工、停用或关闭,查处情况要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本报记者 鲁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