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热线办理规程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版次:02  2024年09月04日

本报讯 市教育体育局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工作原则,从整治群众身边懒政怠政的不正之风问题入手,制定了“12345热线及网上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工作规程”,完善了“签收登记”“承办答复”“反馈报果”“核查督办”4个重点环节的工作流程,推进12345热线及网上群众反映问题办理程序化、制度化,做到认真听取群众声音,及时满足群众需求,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规程”规定快速响应。确定专人时时查看各类渠道转交的群众诉求,当天完成问题签收、登记和分办;“规程”要求快速办理。一般政务咨询和应急类诉求做到当日回复。求助类诉求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规程”强调快速反馈。对于情况清楚、政策明确的转办件,承办单位即时回复群众并向上级报果。对无法即时回复的事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明确回复,切实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强化督查督办,及时梳理核查市直学校和县区教育部门的群众诉求办理情况,按职能抄送局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进行督导督办。重大问题会第一时间抄送局相关业务科室和事业单位,及时介入处理;强化提级办理,加强对市直学校和县区教育部门群众诉求办理情况审查,对办理不规范、群众反馈不满意、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事项进行提级办理,确保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强化追责问责,建立工作台账,每月通报一次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县区教育部门群众诉求办理情况,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坚持刀刃向内,对推诿敷衍拖延办理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本报通讯员 顾 红)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