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

决定9月初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陈儒江主持

版次:01  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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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儒江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平、沈斌、夏智明,副主任、秘书长王怀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的汇报,决定9月初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主任会议建议常委会会议的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南市2024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淮南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南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属开发园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草案)》;审议《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表决《关于废止〈淮南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关于《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淮南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淮南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属开发园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废止《淮南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关于人事任免案的汇报;决定将上述议题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报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