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筑牢困难群众幸福底线

版次:02  2024年08月15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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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医疗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基本制度,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市医保部门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压力。

落实资助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市医保局及时印发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并认真落实淮南市重特大疾病和救助制度文件,分类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2024年资助参保人数21.24万人,累计资助参保金额7764.91万元,参保率达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

倾斜保障政策,实现应救尽救。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待遇倾斜。截至6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救助结算187297人次,其中特困16819人次,低保155202人次,低保边缘4900人次,监测对象10376人次;医疗救助结算金额8274.45万元,其中特困1153.5万元,低保6472.36万元,低保边缘127.62万元,监测对象520.97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

健全监测预警,落实监测机制。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定期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医报销情况进行分析监测,对经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纳入预警范围。定期筛查医保结算系统中监测对象个人住院自付费用大于1.5万元和3万元以上的人员信息,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至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帮助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享受民政、乡村振兴、医保等部门综合帮扶政策。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李京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