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管模式 推动行业自律

本报通讯员 王同旭 本报记者 赵海波

版次:02  2024年08月08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广告作为连接开发商与消费者的重要桥梁,其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市场秩序的稳定和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广告的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从执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以及科技应用等方面全方位推进房地产市场广告监管工作。

宣贯法律知识,夯实法理基础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以及《淮南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明确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发布要求和禁止内容,为监管房地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提供法理依据。2023年10月至今,该局举办广告经营者、广告审查员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123人,发放广告审查员证45册、发放宣传册5000余册,以此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的法律意识。

强化行政监管,确保执法有力

在执法监管上,该局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房地产广告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查处发布虚假广告信息、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违法广告进行取证、立案、调查和处理,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处理结果公正。另一方面,建立房地产广告日常监管机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进行随机抽查。责令5家发布轻微违反广告法行为的房地产公司现场整改,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和持续性。

推动行业自律,构建良好生态

行业自律是加强房地产广告监管的重要一环。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广告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其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引导会员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广告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此外,我市还鼓励行业协会开展“守合同 重信用”活动,对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树立行业标杆,引领房地产广告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共治格局

社会监督是加强房地产广告监管的重要力量。市市场监管局不仅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房地产广告投诉举报机制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还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进行投诉举报。2023年7月至今,共受理涉及房地产广告投诉15起,办理房地产违法违规广告案件5起。

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在科技应用方面,该局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房地产广告监管效率。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局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实现对广告内容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广告及时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市市场监管局还加强与公安、网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打击网络违法广告行为。

通过强化执法监管、推动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以及运用科技手段等措施,我市有效规范了房地产广告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工作。通过加强与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的合作交流等途径,学习借鉴长三角地区的先进经验,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持续推动房地产广告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