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持之以恒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凤台县刘集镇组织镇村(社区)干部、交通安全劝导员及派出所干警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群众安全。
该镇已对15个村(社区)内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进行了认真摸排,对每户驾驶人和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情况进行摸排登记,并与驾驶人员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建立起电动车基础信息台账。加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重点宣传70岁以上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上国、省、县道,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全镇统一为电动三、四轮车粘贴反光标识,教育广大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出入平安。
组织镇交通安全员、派出所干警及村(社区)“两委”干部、交通劝导员等力量开展日常交通劝导,紧盯交通主干道等重点区域,以“劝导+宣传”的方式,重点对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头盔、超载、超员、酒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劝导,并依法进行处置,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杜绝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不规范行驶、违法载人等行为进行劝阻和现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向群众反复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让广大群众深刻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共同维护农村道路安全畅通。
(本报通讯员 刘甲军
本报记者 付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