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 党史有关史料和遗物的公告

版次:04  2024年07月10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切实推进淮南市党史方志馆建设,将淮南市党史方志馆打造成集史料收藏、陈列展示、宣传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教育阵地,充分发挥陈列馆“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党史有关的实物、史料。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1921年以来,淮南市不同历史时期的党史文献、照片、影像资料及实物等,淮南籍著名党员各类遗物或与淮南革命建设有关的各类史料。

二、征集内容

1、档案文献。反映不同历史时期党史上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等的史料。如各类文件、会议记录、决议、指示、报刊等。

2、人物史料。1921年以来重要党史人物的个人材料。如日记、书信、手稿等原始资料,生活物品、武器、照片、纪念品、奖章、书籍、图片等资料。

3、图片影像。如重要领导视察淮南的影像、音像资料,重要会议资料、革命历史图片,重要知情人士的采访记录、口述录音、录像资料等。

4、其他资料。如有关领导的题词、证件证书、旗帜、印章、战利品、与战役、战斗等相关的物品和资料等。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提倡和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无偿捐赠资料和提供征集线索。

2、仿制复制。对确有价值、本人或家属无意捐赠的实物或史料,经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后,可复制后将原件退回。

3、租借使用。对无意捐赠但愿意借用展出的珍贵实物或史料,可签署租借协议,代为展出保管。

四、征集回馈

1、凡无偿捐赠资料或实物的单位和个人,可颁发捐赠证书,或给予相关经济补偿。捐赠数量较多、研究价值较高的,可视需要举办捐赠仪式。

2、捐赠的遗物及史料由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负责保管,对有展陈教育意义的物件将在党史馆对外展示,并署捐献者名。

3、捐赠方可免预约参观陈列馆,并享有馆藏资料的优先查阅权。

五、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民安大厦八楼

电话:陈女士 0554-2119671 办公室 0554-6644658

中共淮南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