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明确规定了各项工作中,哪些决定权属于中央,哪些必须事前请示并得到中央批准后才能实行,哪些必须事后报告中央备审。决议明确指出:“目前工作的中心一环是加强纪律性,克服党内某些严重地存在着的无纪律无政府状态。”(《西柏坡档案》第一卷)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保证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11月11日,毛泽东在给时任东北野战军司令员林彪、政治委员罗荣桓和参谋长刘亚楼及东北局、各局的电报《再有一年左右时间即可从根本上打倒国民党》里向全党全军正式提出,“我党我军仍须稳步前进,不骄不躁,以求全胜。我们的口号是:‘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毛泽东文集(第五卷)》)
以建立请示报告制度为抓手的纪律建设有力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促进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极大地增强了党的战斗力,争取了全局上的更大优势,进一步推进了解放战争的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提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中央陆续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党内法规,明确要求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大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对纪律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保持崇高的革命理想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任务,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