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老年人是我们应当珍视和关爱的群体。他们曾经为社会的进步和家庭的幸福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如今,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筑牢社会新风尚。今年5月31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称《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这不仅包括保障他们的物质生活需求,如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医疗保障的完善,还涵盖了对他们精神世界的关怀。我们要坚决打击那些针对老年人的欺诈行为,如保健品诈骗、电信诈骗等,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生活环境。
弘扬敬老爱老的新风尚,需要我们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做起。一个亲切的问候、一次耐心的陪伴、一个温暖的拥抱,都能让老年人感受到关爱。在家庭中,子女要关心父母的身心健康,尊重他们的意愿和选择,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在社会上,我们要倡导尊老、助老的良好风气,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服务,比如在社区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在老年人出行、办事等日常生活中提供优质服务。
推广智慧养老,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服务。为了便利老年人生活,《办法》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作出规定,要求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规定应当推进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鼓励家庭配备智能安全监护设备。就支持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以及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服务。同时,我们也要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发挥他们的经验和智慧。许多老年人拥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专业知识,我们应为他们提供展示和传承的平台,让他们在晚年依然能够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让我们携手共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将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融入每一个人的心中,筑牢这一美好的社会新风尚。用我们的爱与关怀,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在温暖的社会大家庭中绽放出灿烂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