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回访教育重燃干事激情

版次:A01  2024年06月21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凤台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坚决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该县认真组织实施精准回访教育,出台《凤台县纪委监委关于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增强执纪执法办案综合效果。

为避免回访教育走过场、流于形式,该县纪委监委紧抓“访前、访中、访后”三个环节。回访前,按照“谁调查、谁回访,谁联系、谁回访”的原则,综合评估受处分人员违纪性质、岗位职责以及个人思想动态,按照“一人一策”原则,个性化制定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对症下药,提升暖心回访精准度。回访中,通过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开诚布公、坦诚交流,了解掌握他们当前的思想动态,排解他们的工作痛点、思想堵点,阐明激励政策,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工作。回访后,科学制定回访评价,对正确认识错误、认真悔错改错、敢于担当作为的受处分干部,处分期满后,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为他们“跌倒”后重新出发搭建平台。

凤台县纪委监委表示,将继续把回访教育作为深化以案促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做实做深做细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让监督执纪既有“硬度”又有“温度”,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童 亮 常开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