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结合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的年度核查和专项检查,淮南市江河航运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交长皖XK865)、安徽省凤台县航运公司(许可证编号:交长皖XK0267)、凤台县永盛航运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交长皖XK437)、凤台县第六航运公司(许可证编号:交长皖XK0148)、淮南市运通水上运输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交长皖XK705)、淮南市架河乡航运公司(许可证编号:皖水SN00021)、淮南市通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编号:交长皖XK352)、淮南顺拓航运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交长皖XK890)、淮南市淮河航运公司(许可证编号:交长皖XK0136)、安徽弘帆物流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交长皖XK857)、安徽省宝顺船务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皖水SJ00054)、淮南市宏淮船务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交长皖XK820)、淮南市鸿江运输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皖淮SJ0013)存在经营管理不到位、自有运力不达标等问题,且整改期已过,仍不具备经营条件。现决定撤销该13家航运企业《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