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换“能” 家电换“智” 家装“焕新”

淮南“三大行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本报记者 周 玲

版次:01  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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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是有力促进消费、拉动投资、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在促进消费升级、产业优化,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同时,更能增加先进产能、提高经济效率,赋予经济发展新动能。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淮南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商务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淮南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29日正式印发实施。

《方案》提出了2024年—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废旧家电(家居)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等目标,并从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焕新”等3个方面提出17条举措,可以概括为主要实施“三大行动”。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

从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购车优惠政策联动、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培育壮大二手车交易主体、强化汽车领域标准牵引等6方面推动汽车换“能”。

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鼓励各县区、园区发放汽车消费券,各地财政对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的5%,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可达6%;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可达8%。

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行动

从发挥惠民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家电回收产业发展、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培育壮大回收市场主体、发挥家电标准引领支撑、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畅通二手商品流通渠道等7方面推动家电换“智”。支持各县区园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促进家电以旧换新,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10%。

实施家装消费品“焕新”行动

从加强惠民政策引导、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培育家居新增长点、优化家居市场环境等4方面,同时支持各县区园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促进家装厨卫“焕新”,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标准可达销售价格10%。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立足于两个出发点,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促进汽车、家电(家居)、家居家装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在尊重消费者意愿的基础上将高能耗、高排放、使用年限较长的老旧消费品,更换为智能、安全、环保的消费品,为消费者带去更多实惠和便利。

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不仅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汽车报废更新政策,而且安排市级政策鼓励各地实施汽车、家电厨卫等购新置换(延续实施省级、市级消费券政策),同时整合商家(平台)、厂家和回收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各方资源,叠加优惠让利。我市还将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消费活动有机结合,整合各方资源,打好“消费券+以旧换新”组合拳,持续激发有潜能的消费,确保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有序开展。

《方案》还明确提出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统筹活动开展、加强跟踪落实等4个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促进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走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