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 玲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2023年,全市上下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统筹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一体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整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颜值越来越靓。
六五环境日前夕,2023年淮南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召开,市生态环境局作正式发布。公报显示,2023年,全市地表水24个监测断面(点位)中优良水质比例为95.8%,比上年提升了16.6个百分点,水质优;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0.5%,与上年相比提升了1.0个百分点。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各类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74.3%。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安全水平。
治理提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打好蓝天保卫战,让蓝天白云的好天气常伴。将夏季臭氧污染纳入监测预警,每天推送涉VOCs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全市16个涉VOCs行业实施差异化管控,新增使用新能源公交车762辆、出租车443辆。
推进碧水保卫战,让河湖悄然变了模样。组织开展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市46个在用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实施净土保卫战,让绿色大地焕发生机。完成农村污水治理任务36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6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90个。
转型提速,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市积极推动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全市31家燃煤发电机组26台达到超净排放水平。中安联合自备电厂热电联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目前3台机组已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强化“双招双引”,全年新增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38个,总投资444.24亿元。全市各级环保部门收集各类环境问题198个,全部予以解决,并帮助46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深入落实《环境违法免罚清单》,办理免罚案件8起。深入推进差别式监管执法,将150家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纳入信用监管,做到无事不扰。
整改提效,有效整治生态环境问题
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43个问题完成整改41个,省级环保督察反馈104个问题完成整改92个,长江经济带(安徽)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20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焦岗湖省级专项督察反馈14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重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整治。组织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等群众“家门口”问题专项整治,梳理排查上报问题清单1014个,立行立改899个,完成整改1012个,验收1010个,整改完成率99.8%,验收完成率99.6%。
监管提级,着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砖瓦窑企业环境整治提升、煤系固废问题整治、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年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30件,下达处罚决定书213件,罚款820.08万元。
加大环境风险防范力度。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发现风险隐患问题61个,全部完成整改。与利辛县、蒙城县、颍上县签订了跨县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
加大辐射监督管理力度。对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4轮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企业234家次,消除隐患15个,发现并收贮未备案放射源4枚。全市辐射环境总体良好。
体系提档,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强化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完成108条疑似黑臭水体现场核查、监测工作。参加并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9项能力考核,获“2023年实验室能力考核优秀单位”。
强化科技保障支撑。聘请中科院大气所专家团队开展PM_2.5和O_3协同治理“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2023年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即时有效率为99.06%,补全传输有效率为99.25%,双双位居全省第一,该项考核连续4年蝉联全省榜首。
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六五环境日等集中宣传活动5次,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102场,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五进”活动29次,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