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

版次:A02  2024年06月05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 为推进社会保险法全面贯彻实施,促进社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4日正式启动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

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记者4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获悉,此次执法检查采取执法检查组赴地方检查、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6月至7月,执法检查组赴黑龙江、上海、江西、广东、四川、宁夏等6个省(区、市)开展实地检查。5月至8月,委托辽宁、浙江、安徽、河南、重庆、青海等6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将重点检查6方面内容: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基本情况;社会保险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和监督管理情况;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社会保险法的宣传教育情况,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情况;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法律条款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及修改建议。

9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执法检查工作,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根据讨论意见对执法检查报告稿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