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公平公正,关系学生切身利益,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今年,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并结合淮南实际,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招生各项政策稳妥落实。
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阳光分班”,严禁采集家长职务收入信息
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入学起始年级,全面执行“阳光分班”政策,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鼓励实施摇号分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审批机关要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合理下达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并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今年市区秋季将通过“皖事通”上的“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统一入口开展招生入学登记工作,鼓励寿县、凤台县积极使用,到2025年全市全面推广使用。
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全面规范,不跨区域分配指标严禁“掐尖”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政策。寿县、凤台县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体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政策性加分按省招生文件规定执行,共6项,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市教体局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加大足球等特色项目建设,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应报省教育厅备案,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招生,并严格控制规模。
我市将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落实属地招生要求,2024年起不得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
普通高中志愿分四个批次。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学校为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北师大高新区实验学校;第二批次为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第三批次为淮南十中、淮南十一中、淮南二十一中、淮南二十六中、淮南二十八中,同时,淮南九中、淮南十三中联合招生、共同办学;第四批次为淮南六中、淮南十四中、淮南十六中、淮南二十四中、春申高级中学、崇文中学、望龙中学、淮南世和双语学校。
主管部门:属地管理压实责任,“十项严禁”加强招生监督管理
市教体局将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执行好国家和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各县区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学位供给和招生范围内学位需求情况进行摸排,对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要及时预警,采取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
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十项“严禁”是: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