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9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蓝·社区行”活动首站走进田家庵区洞山街道黎明社区,通过典型案例展板展示、《民法典》法治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养、引领文明风尚,真正将法律服务送到社区居民“家门口”。
据了解,“检察蓝·社区行”活动是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一项新举措,是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真诚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一个新平台,是落实“八五”普法部署,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三官一律”进社区,向人民群众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检察职能宣传的一个新阵地。
当天,在黎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楼前,举行了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蓝·社区行”宣传站点揭牌仪式。《注意,这样钓鱼可能违法》《老年人缘何落入网络诈骗陷阱》《夫妻“假离婚”办房贷买房终尝苦果》……现场展板展示了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部分典型案例,检察官结合展板内容向社区居民耐心宣讲,帮助群众增强风险防范和法治意识。活动中还举行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周法治讲座,检察官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知识,结合案例进行详细讲解,得到群众普遍好评。
“‘检察蓝·社区行’活动让检察官真正来到了社区居民身边,今天我们对《民法典》、典型案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