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版次:A01  2024年05月22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大通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抓发展、促运用、强保护、真服务”工作思路,以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为抓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增强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培育、注册。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市场主体树立品牌意识,2023年全区商标申请件数249件,注册件数168件,有效注册量1220件;专利授权量超过141件,其中发明授权数18件;有效发明99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9.65件,全市第二,同比增幅18.0%,非正常专利撤回完成率100%。

开展品牌创建和保护活动。2023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推进品牌培育、品牌传播、品牌保护和品牌利用四大行动,开展“皖美品牌”示范企业、“食安安徽”品牌创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安徽”行动。召开“寿州窑”地理标志商标保护暨品牌建设座谈会,获“寿州窑”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证书1件。加强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春茶”地理标志专项行动、“特种兵”和奥林匹克等特殊标志专项治理行动、杭州亚运会与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侵犯地理标志案件5起;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起,进行司法确认4起,仲裁1起;办理商标侵权案件16件,结案16件,罚没金额3万余元。帮助唐兴装备科技、赛力威机电两家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富华服饰、布瑞吉、乐森黑马三家企业获得皖美品牌示范企业;乐森黑马获得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小胡鸭获得淮南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体系,依托大通区园区服务中心成立大通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大通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淮南分中心大通工业园区工作站、大通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站,为企业专利培育、管理、实施和保护及时提供全方位服务。率先和长丰县市场监管局签定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协议。2023年共办理质押贷款11家,帮助企业实现融资3000余万元;加大专利转化运用力度,完成专利转化3家,获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本报通讯员 程龙瑞

本报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