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本报评论员

版次:01  2024年05月21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把握目标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全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加快建设“七个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注重融入日常、学用结合。要坚持原原本本学,把学习重点聚焦到《条例》上,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紧密联系实际学,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提高,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把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检视、自省自律。要抓好以训助学,做好《条例》解读和培训工作,帮助党员干部把握精神实质、深化理解运用。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自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防止“两张皮”。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