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用人单位办事成本,保障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合法权益,市社保征缴中心与税务部门通力合作,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实行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市社保征缴中心全面梳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环节,明确分工。自2023年12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提高征缴效率。
与此同时,该中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税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处理机制,加强沟通交流,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难点问题,畅通征缴数据传输,提高数据质量。加强部门联合协作,开展政策宣传,确保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流程变化,全面提高社会保险费征收效率,保障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保费“应收尽收”。 (本报记者 鲁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