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当过兵,当过工人,最后做了大半生农民。
父亲第一次被冤枉,上世纪七十年代。那时,父亲担任生产队保管,是队干部之一。保管的任务,是管理集体的库存、种子、农资,所以责任重大。那一年,父亲保管的黄豆种子,少了几斤。现在,也就几十元钱的事,绝不会惹出大麻烦,可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这就“摊上大事”了。轻一点说,是工作不负责,造成集体财产受损。重一点说,是破坏集体财产,犯罪。
这豆子父亲拿回家了吗?
没有,绝对没有。父亲对自己的要求之严,母亲和我们四姐弟,特别清楚。每次集体分完粮,父亲打扫地板,会扫出一两斤玉米或谷子、麦子,父亲一定会倒进集体的粮仓。他说,集体的,就是集体的,多吃多占,最后完蛋。
父亲不说出几斤黄豆的去向,被批了半个月,撤了保管的职务。
多年以后,父亲一个人守望着乡村生活,我回去看他,碰上了本队的徐婶,她在帮父亲清洗铺盖。那时母亲已去世几年了。她说起那几斤豆子的事,原来,徐家已饥荒了,家里啥也没有,徐婶刚生产。为了保命,她男人去偷生产队的粮库,被父亲发现了。他交代,如果没有吃的拿回家,妻子和婴儿只有饿死。
父亲从家里提了20斤玉米面给他。
玉米面不是营养品,而大豆却是营养品。饥饿年代,父亲私下把集体的黄豆出了一升给徐婶家,但他不讲出来,只能让自己蒙冤受屈。
这个冤案,父亲去世后也未平反。
父亲蒙受第二桩“冤案”时,我已在读小学高年级。
那年代,“农业学大寨”红红火火,我们黑水凼这带,要建成“条田机耕新农庄,沟端路直树成行”。为此,大队决定改造黑水凼沟,把弯去弯来母亲河赵家沟拉直。父亲坚决反对,他说,看似节约了土地,其实并不有利。因为每年夏天都要下暴雨,涨洪水,因为有河湾,水的冲击力减弱,才保护了田地庄稼。
但是,没有人听父亲的。
父亲在老农民之间反复宣传,最后大队民兵连长听烦了,把父亲抓到公社去办“学习班”,就是变相地拘留。不但不记工分,还要自带口粮。如果运气不好,还可能受到打骂。
父亲一语成谶。第二年夏天,新修的沟,被水冲垮了三分之二,河水自动回到老河沟,新改出的田地被毁掉。
但是,没有一个人出来承担责任,更没有一个人对父亲道歉,父亲也没有吱过一声。
父亲晚年时,喜欢和我摆龙门阵。
我曾经问过,为啥当时明知反对不了改河道,而坚决反对呢?白白受那么多冤屈?
父亲说,农民最玩不起花架子,在土地河沟面前,只有尊重。你越尊重她,她越回报你,长出多的粮食,吃得饱肚子;你玩弄她,她会报复你,让人们饿肚子。和饿肚子比较,受点冤枉又算啥呢?
父亲的教诲,让我一生受益。一是做人要善良,二是做事要实在,不玩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