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志兴同志逝世

版次:02  2024年05月07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共产党党员、退休干部、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兴同志,因病于2024年5月2日在淮南逝世,享年85岁。

段志兴同志,安徽淮南市人,1939年9月出生,1960年8月参加工作,196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化工部第三化工建设公司组织科副科长;市委组织科副科长、干部审查科科长、安徽造纸厂党委书记、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级警监、武警支队第一政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003年3月退休,副地(市)级。

段志兴同志遗体定于2024年5月4日9:00在淮南市大通殡仪馆火化。

淮南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日